怎样写好您的述职报告
《代表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:“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”。向选民述职,是一件非常严肃的活动,来不得半点虚假,因此,人大代表撰写好自己的述职报告显得尤为重要。
总体讲,述职报告的内容要紧紧围绕依法执行代表职务、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来写,具体讲,会议期间的审议发言、闭会期间的履职培训、参与各种代表活动、收集反映的民情民意、为民办事的情况等是报告的重点,当然,下步的履职计划也是必不可少的。
述职报告要体现“两个分开”:一要把履行代表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分开,重点讲述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,不能把述职报告写成做本职工作的汇报;二要把个人履行代表职责与集体履行职责分开,只报告自己在集体履行职责中个人所做的工作,例如不要把代表个人述职报告写成代表小组工作总结。
写好述职报告还需要做到“三个防止”:一是防止内容不实。代表述职报告要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客观,既要肯定成绩,又要查找不足,并提出整改措施,切忌大话、空话、套话连篇,或者只讲成绩,回避问题,给人以不实之感。二是防止关系错位。代表向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汇报履职工作,切忌将自己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,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,更要明确自己的代表身份,切不可将述职报告当成领导讲话。三是防止态度不诚。人大代表要端正态度,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履职情况,真心诚意是听取评议意见,自觉查找自己的差距和不足,积极主动地改进工作,要坚决防止述职敷衍应付,接受评议没有诚意,改进工作没有行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