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
负责召开对口单位联系会议;承办常委会听取对口单位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事宜;承办常委会在对口单位开展的执法检查、工作调查与视察活动;参加对口单位的有关会议及活动;听取对口单位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,并向主任会议报告;督办代表提出的有关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议案、建议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;起草常委会有关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决议和决定草案;办理上级人大关于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意见征集工作;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党组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。
主任:倪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