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人常办发[2008]42号
关于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
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
县人民政府办公室:
根据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〉贯彻实
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全国人大常委将委托部分省、区、市人大常委会检查
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。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安排,遵义市将对部分县、区
(市)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检查,请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义
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提纲进行自查,并将自查报告(附电子文档)于9月15日前送县人
大常委会办公室。
www.b16.com常委会办公室
二00八年九月四日 |